2020年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学士学位考试考生防疫提示

时间:2020-11-20浏览:987设置

各位同学:

2020年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学士学位考试定于126日举行。为保证考生和工作人员的健康安全,按照《关于调整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临时来访人员进校要求的通知(校内防控通知52号)》等相关防疫要求,提醒考生注意如下事项:

1.1122日前,考生须在微信或支付宝完成本人“随申码”注册,同时下载打印《考生健康安全承诺书》(以下简称《承诺书》),做好备考期间个人日常防护和健康监测,按要求如实、完整填写《承诺书》相关信息和健康数据并签字确认,并对《承诺书》真实性负法律责任。

2.如考生考前14天在沪或已到沪,建议非必要不离沪。来自或途经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在该地区恢复低风险级别之前不得进入考场。

3.来自或途经过去21天内从疫情中高风险调至低风险地区的人员,要进行14天健康观察,须持考前7天内新冠肺炎核酸检测阴性报告作为考试当日入场凭证。

4.考生在考前14天内如有发热、咳嗽、咽痛、呼吸困难、呕吐、腹泻等症状,应按规定及时就医。考前14天内出现体温≥37.3℃症状的考生,须持考前7天内新冠肺炎核酸检测阴性报告作为考试当日入场凭证。

5.试当日,考生必须在开考前60分钟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考生须自备口罩,除进入考场核验身份时须按要求摘戴口罩外,进出考点、考场应当全程佩戴口罩。考试过程中考生自主决定是否佩戴口罩。

6.考生入场必须持当日更新的本人“随申码”绿码,并接受考前14天进行的身体健康监测。在身份核验环节,考生须出示填写完整的纸质版《承诺书》和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身份证、社保卡、驾驶证),证件不齐备者不得进入考场。《承诺书》应在考试入场时交予监考员。

  7.考生入场若两次测量体温≥37.3℃,须提供考前7天内新冠肺炎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经考点防疫工作人员评估通过后,安排进入备用隔离考场考试。考生在考试过程中必须全程佩戴口罩。

  考生入场若两次测量体温≥37.3℃,且无法提供考前7天内新冠肺炎核酸检测阴性报告,不得进入考场。

  考生入场时检测体温正常,但出现干咳、气促、流涕、腹泻等异常状况,经防疫工作人员评估,确认符合防疫要求的,安排进入备用隔离考场考试。考生在考试过程中必须全程佩戴口罩。

  考生入场时检测体温正常,但出现干咳、气促、流涕、腹泻等异常状况,经防疫工作人员评估,确认不符合防疫要求的,不得进入考场。

  8.考生在考试过程中若出现干咳、发热、气促、流涕、腹泻等异常状况,应立即向监考员报告,按照防疫相关程序处置。

  9.考试结束后,考生须听从考点安排分批、错峰离场。送考人员应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不得进入考点或在考点周围聚集。

  10.其他未尽事宜,参照本市及学校最新疫情防控要求执行。


注:本次学士学位考试的具体考场安排将于12月3日在本微信公众号发布,考生务必多加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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